我是农村的,花几万元买了地基,现在不准建房,好伤心,该怎么办才好
【1】地基不准买卖。
【2】农村的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
当村民申请宅基地时,
村委会审批就可以了。
【3】从谁手里买的宅基地,
你可以要求该人退还你的钱。
【4】该人不退还钱的,
你可以带着证据,去该人户籍所在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5】如果土地承包权归承包人所有,
你可以与对方签订转包协议,在土地承包期内,不盖房子,改种农作物等。
花了20万买了一套农民安置房,没证的那种,跟房东签了宅基地合作建房协议,这种无证房子可以购买吗
你已经买了后悔晚了,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是私人的财产,不能转让,买卖,继承。
城镇居民已经购买了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由于农村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农村出卖人以此为由要求返宅基地房屋的话,法院是会支持的,但是也会相应要求原所有人返还对应的款项;如果买卖双方相安无事,且不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买受人还是可以继续居住的。但是一定要清楚,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纠纷。
农村宅基地收费20万违规吗?
一、什么情况下的农村宅基地需要收费
这里所说的农村宅基地收费并不是说所有的宅基地都需要收费了,宅基地收费只是针对部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主要有下面三类:
1、一户多宅即一户有多处宅基地的情况
由于各种原因,不少农村地区还存在一户多宅的想象,这个严重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特别是不少人还把宅基地荒废着,严重浪费农村土地资源。针对一户多宅的情况,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获得政府的补贴。不愿退出的,需要按标准对宅基地进行收费,有偿使用宅基地。
2、农村居民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变成宅基地的
大家都知道,现在建房需要申请,只有报批之后建房才是合法的,农民私自建房属于违章建筑。但是农村还是存在部分农民把房子建在自家耕地上的情况,这种私自改变土地性质,把耕地当做宅基地使用,是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强制拆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拆除的,要缴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3、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面积
在农村建房并不是你想建多大就可以建多大,在面积上也有规定和限制。每个地区由于土地情况不一样,所以相应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存在差异,对于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将按照收费标准收费,有偿使用。
二、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宅基地标准面积来计算的,在标准面积范围内是不需要收费的,超过标准面积则需要交费。一般来说城郊的宅基地标准面积为120㎡,农村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200㎡。虽说超出规定标准面积就要收费,但是超出面积在0-20㎡之间,是不收费任何使用费的。只有当你的宅基地面积超出20㎡以上,才需要收费。超出20-70㎡的部分按照每年3元/㎡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收费标准提高3元/㎡。
三、农村宅基地收费合法吗?
宅基地收费肯定是政府部门进行收取的,并不是某个私人的规定,有相关的政策依据,肯定是合法的。2018年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和完成,农民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宅基地证》、《不动产权证书》,说明国家从法律层面对农民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了保障。所以,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收费,也是符合规定的。不过目前还在试点中,具体的还是政府的通知和后续的政策规定。
参照一下你就知道合不合法了
城镇户口居民买了农村宅基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宅基地申请条件
1、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2、(二)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三)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4、(四)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 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2、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3、 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4、户口已迁出的5、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6、其它按规定不应安排宅基地用地的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以户为单位,在城市规划及规划控制范围内,每户不得超过134平方米,其它范围不超过167平方米。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自建的房屋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证的,当然只有在当事人在合法的程序下办理了房产证的情况才能证明自建房的房屋所有人是自己,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向当地部门提出申请,再提交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第二款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
现在年轻人都选择进城,农村闲置好多新房,便宜也没人买,怎么办呢?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的问题,7部门已经作出了相关答复: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也就是说,由农村户口转入城镇户口的农村子女,也可以依法来继承农村老家宅基地的使用权。
30多年来,我国农村人口流动方向是“年轻人大量进城”,农村人口是相对过往下降的,大量的年轻人习惯去城镇中购房。在这样的人口变化现状下,很多农村都有了或多或少的“老房子”。以我的老家山东某村来说,距离城市30多公里。
但发展的不慢,前些村里建了一条全是“二层楼带院子”的商业街小区,已经被村里人抢光了。今年,村里又建了一个住宅楼小区。在村里建住宅楼,我也是很惊诧。
这些新开发的农村房屋或住宅楼,大多都集中于村里人气比较高的主干街道附近。而一些20多年前老村周边的老宅子,已经破旧不堪了。在我家,我爷爷家所在的那一条老胡同里,几乎已经没有人家了。
十几户人家的房子都空了,有些长年时间没有人修缮,已经塌陷了。
这些宅基地上的房子大多都是60年代、70年代左右修的,一些还是土坯房。随着村里人口的变迁,大量的年轻人都搬去了城镇中生活,这些老房子也没有人来居住或者修缮了。如果是,村中主干街道边上的宅基地,还有人抢着要。
可这些在村里边,周围都是老房子,没有人气的宅基地,很少有人会选择从这里翻开新房,来居住了。
这是我村里的一个情况。
我们村还是镇上的镇中心,人气比较旺。在我们周围其它村里,这种情况比我们村更严重,废弃的老宅基地、老房子更多。
在城里已经居住的子女,大多数不会回来,即便继承了这样的老宅基地,大多数也不会去修缮这些老房子。这不是新盖的瓦房,而是很老很老的房子,很少会有人去修缮这样的房子。
那么,我就在思考,这些本质上已经废弃了的农村老宅基地该如何再利用呢?
这里说几点个人的思考。
一是,全部翻盖成“住宅楼”。但这样基本上不可能。首先,位置不行;其次,还有一些农村老人在附近住,不可能让这些老人直接拆了老房子搬楼上去住的。这样行不通。
二是,“退宅还耕”。在我们老家,一块老宅基地,房子面积加上院子面积,大多数都有1亩地的面积了。如果把宅基地退宅还耕,改宅基地为耕地。然后将耕地租出去,对已经搬到城里居住的子女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但仅仅是这样,还是行不通。
原因在于农村宅基地这些年被一些媒体“炒作”成了“宝贝”。很多人观念上,认为农村宅基地以后一定会值钱,一定会涨价,谁也不想把宅基地变成耕地?这就好比,让你把建筑用地变成耕地一样,你也不会同意!
而实际上的情况呢?
宅基地的价值也是要分区域来说的。目前,宅基地只能村内转让的情况下。老村里的宅基地,几乎没有年轻人问津。谁也不会从那弄块宅基地去建新房子。更多的人是去主干街道附近买宅基地盖楼或者直接去买楼房住。
10年前,我家有一块宅基地,有人拿20万要买。今年,5万块钱都没有人买了。
原因很简单,需求变了,人口都进城了,为什么要花钱买块老村里的宅基地呢?是我的话,我也不会花钱买,因为没有用处。
哪怕一些宅基地一分钱也不值了,但估计很多人跟我一样,也不想把它弄成耕地,原因还是对宅基地的升值空间有那么一点侥幸的期待,万一以后拆迁了呢?岂不是值钱了。
当然,这种可能与抽奖的概率差不多。
除了这些,还有就是家里老人不同意,对老房子有一些怀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