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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2022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2022湖南

残保金2022年新政策公告

(1)分档减缴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主要包含:①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需按照规定应缴费额的90%对残保金进行缴纳;②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至1.5%之间,需要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其残保金。

(2)免征政策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对于在职的员工人数低于30人(含)的企业,则对其残保金进行免征。

(3)征收标准

企业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征收。

(4)特殊情况

若企业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企业就业工作,则需企业与派遣单位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残疾人数只能计入到一方的企业去计算就业人数,不能双方都重复计算。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今年残保金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条政策从2023年审核2022年残保金时执行,即:用人单位2022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可能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以上则是2022年残保金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介绍,虽说残保金的金额相比税负来说较少,很容易引起企业的忽视,但如果残保金常年没有缴纳,税务局在核定后,根据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是能够查到企业每年应该缴纳多少残保金的,所以往年没有缴纳的残保金需要补上,产生滞纳金的需要补缴滞纳金,严重的也会产生税务风险。如果雇佣了残疾人也可以做到残保金相应的减免,但是也是需要是实际雇佣残疾人并且是实际用工哦,不能是虚假哦,不然申报减免不到。

自强集团提供全流程服务,减少企业负担,提高效率,合理合规减免企业残保金支出,优化企业运营成本。

残疾人保障金政策

残保金缴纳的最新规定:

1:实行分档征收:从2020年起由以前的单一标准调整成分档征收。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减免优惠

超过规定比例 免征

超过1%,小于规定比例 减按50%征收

低于1%部分 减按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单位职工总人数≤30人,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强化企业雇佣残疾人和相关部门使用残保金监督:加强监督,将企业履行义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系统,残保金去向公开透明。

5: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势:探索了等多的招聘残疾人形式(例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选择。

注意事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招聘指标只能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一方申报,需要提前沟通好,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要避免重复,加强动态监控。

6:若用人单位因为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缓缴滞纳金。

7: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按全年总数平均后计入,以后残保金当月达到招聘残疾人规定比例当月不用缴纳残保金,当月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就需要按比例计算缴纳。(2022年最新政策)

残保金计算: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职工总数*当地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聘用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

1: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3:预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税款外,还应自欠款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注意事项:

1: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

2: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是申请表里未带出人数的,可以咨询当地残联部门是否办理过年审。

残疾人保证金2022年优惠政策

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特别说明: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一”和“二”有效期: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2022年申报2021年残保金结束,具体政策是否延期,以残联、税务局政策为准,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三、用人单位按照1.5%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唯一减免残保金的方法;

注:“1.5%”是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同省份比例不同,如:北京1.5%,成都1.6%,郑州1.6%,吉林1.6%,厦门0.8%,深圳0.5%…..具体以纳税地政策为准。

四、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与此同时2022年残保金政策发生变化,根据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意味着30人以上的企业不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需要按月安置,对未按月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带来的影响很大,未安置月需缴纳残保金,集中安置月人工成本增加。建议近期安置残疾人减免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在减免2022年部分月份残保金的同时,部署2023年全年残保金减免计划。用人单位可关注并留言【领取“2022年+2023年”减免方案】获取最新政策解决方案。

残疾人保证金减免政策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申请减免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于每年5月底前持书面申请报告、遭受灾害有效证明(由新闻媒体、保险公司、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出具)、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等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用人单位所属级次的权限进行审批,并在6月底前将审批结果反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数据更新和征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2022年残疾人社保费免交政策

2022年国务院关于残疾人的政策主要包括七方面的内容:

是残疾人的社会救助

一、主要是包括生活保障支持和医疗救助;

二、是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是落实残疾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凯肢肢

四、是有限保障残疾人的基本住房问题;

五、是支持残疾人就业;

六、是康复辅具;

七、是逐步推进无障碍和服务设施。

2022年残疾人新政策:

1、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上调至每人每月410元,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29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被评为一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30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50元。

一、残疾证的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一级言语残饥槐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二级智力残疾、三级智力残疾和四级智力残疾四个等级。

二、残疾证办理需要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肢体残疾,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

6、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第三条主要目标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帮助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盯世会发展成果。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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