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广州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沿用2018年7月实施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0.3元小时。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
2022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2300元每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每小时。对于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方式如下:
1、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
2、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少要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17号》
一、从2021年12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
二、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五、各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做好宣传解读,对于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等新要求,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检查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领域落实情况,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深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工资为20.3元。广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工资为20.3元。佛山、东莞、中山三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小时工资为16.4元等。
2018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从化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的是多少
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组成:
1、最低月工资标准为每个月1720元;
2、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个小时16.4元。东莞市实行的是广东省的第二类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和深圳执行的是广东省的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对于广州来说,最低月工资为21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20.3元/小时;对于深圳来说,最低月工资为22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为20.3元/小时。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 345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将东莞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1元/小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0年,东莞最低工资是多少?
2020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所示分四个标准,具体信息如下所示:
第一类标准:广州和深圳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广州为21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深圳为22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15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4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综上,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来确定的。因为东莞在广东属于二类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类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的。现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为1720元,而最低的小时工资则为16.4元。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2020东莞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