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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合格标准 有机肥符合标准

怎样分别有机肥的优劣

下面说说有机肥料如何选择。

简单的回答:丰富的有机质,营养成分多原,有生命的土壤!

首先,辨别有机肥简单的方法就是用水泡。清水浸泡后,有机肥中有机质与杂质会出现分层,有机质通常漂浮在上部,而泥沙等杂质在下部沉淀,下部沉淀较多的有机肥质量差。

其次,通过有机肥的轻重辨别优劣。同样的有机肥,优质有机肥因含有机质多,一般较轻;而劣质有机肥因掺杂较多的泥沙等,一般较重。

再次,购买时还应用PH试纸检查一下,以PH值在7左右为佳。将有机肥用少量水泡透,用PH试纸蘸取少量肥液,然后与标准比色卡对照,确定有机肥的酸碱度即可。

长一点的回答:

1、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有机肥料施入土壤后,有机质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理化状况和生物特性,熟化土壤,增强土壤的保肥供肥能力和缓冲能力,为作物的生长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

2、增加产量、提高品质。有机肥料含有丰富的有机物和各种营养元素,为农作物提供营养。有机肥腐解后,为土壤微生物活动提供能量和养料,促进微生物活动,加速有机质分解,产生的活性物质等能促进作物的生长和提高农产品的品质。

3、提高肥料的利用率。有机肥含有养分多但相对含量低,释放缓慢,而化肥单位养分含量高,成分少,释放快。两者合理配合施用,相互补充,有机质分解产生的有机酸还能促进土壤和化肥中矿质养分的溶解。有机肥与化肥相互促进,有利于作物吸收,提高肥料的利用率。

以上为有机肥简要分析,希望能帮助你在选购有机肥。

ny525-2021有机肥料的标准是什么?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算)在30%以上,总养分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算)在4%以上,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在30%以下,酸碱度为5.5-8.5,种子发芽指数在70%以上,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在0.5%以下。

总砷含量低于15mg/kg,总汞含量低于2mg/kg,总铅含量低于50mg/kg,总镉含量低于3mg/kg,总铬含量低于150mg/kg,粪大肠菌群数低于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以上。

施用有机肥料的好处

提供成分完全、比较协调的养分。有机肥料是一种完全肥料,作物生长所必需的营养元素和有益元素,在各种有机肥料中几乎都能找到,而且它们主要元素量比例均匀,有利于作物吸收利用。

因此,不会因多施有机肥而造成某种营养元素大量增加使之比例失调,破坏土壤营养平衡,而产生降低肥力等方面的负效应。相反,有机肥料施得越多,土壤营养元素越向平衡方向发展,越有利于作物对养分的吸收和利用。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生物有机肥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基本信息

中文名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生物有机肥

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时 间

2012-06-06发布 2012-09-01实施

目录

1简介

   

2生物有机肥

   

3制作方法

   

折叠编辑本段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884-2012)

微生物有机肥概念:微生物有机肥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有机垃圾、秸秆、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微生物发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折叠编辑本段生物有机肥

2012-06-06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折叠制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

研究所、广州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望平、沈德龙、李俊、姜昕、陈慧君、曹凤明、关大伟、李力。

折叠适用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要求

4.1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本标准采用广州益元生物科技菌种。

4.2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 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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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粉 剂 颗 粒

—————————————————–

有效活菌数(cfu) ,亿/g ≥ 0.20 0.20

有机质(以干基计),% ≥ 25.0 25.0

水分,% ≤ 30.0 15.0

pH值 5.5~8.5 5.5~8.5

粪大肠菌群数,个/g(mL) ≤ 100 100

蛔虫卵死亡率,% ≥ 95 95

有效期,月 ≥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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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NY/T 798-2004中4.2.3的规定。

4.5 若产品中加入无机养分,应明示产品中总养分含量,以(N P2O5 K2O)总量表示。

5 抽样方法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

5.1 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5.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200~300g,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份,每份不少于500g。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在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形状、质地,应符合4.2的要求。

6.2 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2的规定。

6.3 有机质的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5.2的规定。

6.4 水分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5的规定。

6.5 pH值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7的规定。

6.6 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

应符合GB/T 19524.1-2004的规定。

6.7 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应符合GB/T 19524.2-2004的规定。

6.8 As、Cd、Pb、Cr、Hg的测定

应符合GB 18877-2002中5.12~5.17的规定。

6.9 N P2O5 K2O含量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5.3~5.5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7.1.2 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7.2 判定规则

本标准中产品技术指标的数字修约应符合GB 8170的规定;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应符合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生物有机肥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应符合NY/T 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

折叠编辑本段制作方法

可根据当地的原料进行制作,如城市生活垃圾和各种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瓜藤、稻草、松壳、花生壳、锯木屑、谷壳粉、统糠、水果渣、干蔗渣、食用菌渣、酒糟、啤酒糟、糖渣、醋渣、淀粉渣、木薯渣、柠檬酸渣、酱油渣、味精渣、粉渣、豆腐渣、药渣、油渣、油饼粕、糠麸、棉菜粕、霉变饲料、污泥、糖厂啤酒厂渣泥、屠宰下脚料、潲(泔)水、剩饭菜、人动物粪便等废弃物。 发酵肥料操作过程:

1、菌种一般用量为0.2%–0.5%。

2、原辅料:主要物料:水果渣、干蔗渣、食用菌渣、酒糟、啤酒糟、糖渣、醋渣、淀粉渣、木薯渣、柠檬酸渣、酱油渣、味精渣、粉渣、豆腐渣、药渣、油渣、油饼粕、糠麸、棉菜粕、霉变饲料、污泥、糖厂啤酒厂渣泥、屠宰下脚料、潲(泔)水、剩饭菜、人动物粪便等大宗物料。辅料:各种农作物秸秆、树叶杂草、瓜藤、稻草、松壳、花生壳、锯木屑、谷壳粉、统糠等干燥、粉碎、高碳即可。

3、原辅料配比:主料∶辅料=5:1-3:1。

4、水分控制在60-65%,手抓物料成团刚好出水。

5、按要求将菌种、主料和辅料全部混合均匀。

6、环境温度15℃以上,一次堆料不少于4方,堆成宽1.5~2米、高0.6米左右、长度不限的堆,并用棍在堆内打通气孔。

7、堆温升至50℃时开始翻倒,每天一次,如堆温超过65℃,再加次翻倒。温度控制在70℃以下,温度太高对养分有影响。

8、腐熟标志:堆温降低,物料疏松,无物料原臭味,稍有氨味,堆内产生白色菌丝。

9、腐熟的原肥:直接使用,生产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物有机无机复混肥等。

注意:①视水分多少增减配比,发酵混合物的总水分应控制在60~65%。过高过低均不利于发酵,水过少,发酵慢;水过多会导致通气差、升温慢并产生臭味。水分合适与否判断办法:手紧抓一把物料,指缝见水印但不滴水,落地即散。②如果按每吨添加1公斤尿素或10公斤过磷酸钙发酵效果更好。

生产有机肥都需要哪些资质?

上交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工信局立项→环保部门(环评)→发改委(正式立项)→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银行开户)

1、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有机肥”,准确地说应该是“精制有机肥”。办公司需要的手续看《公司法》就可以了。拿到营业执照之后还要完善公司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包括税务登记、企业代码证等。

2、创办工厂。肥料登记申请过程中,相关的人员会来厂里取样拿去化验。进厂取样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看厂房是否规范,二是亲自取样检测产品是否达标。所以,事先得搞个象样的厂起来。

3、申请商标。必须申请自己的的商标。这个比较麻烦,因为凡是能够想到的前50个好听的词都已经被人家注册了商标,商标既要响亮,表现自己的品牌特征,又不能跟别人的重复。

4、产品自检。自己反复试验,使自己的产品能够达到NY525-2002标准,就是氮磷钾总养分要≥4%,有机质≥30%,水分≤20%,这些是主要指标,还有PH值、重金属等多项指标,都要符合要求。

5、提出申请。有了公司营业执照、工厂、自己的商标后,就可以向省农业厅提出肥料登记申请了。现在很多省已经实行政务大厅办公制,在大厅受理之后就听他们的指挥了。后面他们要做的就是到厂里取样。

6、领取临时肥料登记证。如果厂房和样品检测都合格,则由省农业厅办法临时肥料登记证。

7、换正式登记证。过去是1年半-2年之后,重新审查资格。只要没有两次被检测不合格,一般是可以换到正式肥料登记证的。

农业农村部有机肥料新标准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新标准名称及提及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修改为“复合肥料”;其次,增加了硝态氮、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指标及测定方法,允许硫钙镁等中微量元素标识在肥料包装上;1、硝态氮检测要求应≥1.5%;2、单一中量元素主要检测有效钙、有效镁、总硫三个项目。有效钙和有效镁都要求应该≥1%,总硫则要求应该≥2%;3、微量元素如果产品有标明,可以检测铜、铁、锰、锌、硼、钼几个元素含量,其中钼元素含量要求不高于0.5%,其他单一微量元素应该不低于0.0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生物有机肥料有哪些产品质量标准?

生物有机肥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标准NY884—2004《生物有机肥料》。标准规定施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对生物有机肥料成品外观(感官)技术指标的要求是: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料产品的各项指标。外观和各项技术指标的具体检验方法在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中有规定。生物有机肥料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指标应符合GB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中的规定。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料产品加入的无机养分,应标明产品中总养分含量,以氮、磷、钾(N+P2O5+K2O)总量表示。生物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884—2004《生物有机肥》,见表6-4。

表6-4生物有机肥料产品技术要求

(1)生物有机肥料产品检验具备下列任何一条款项,均为合格产品: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在产品的外观、pH、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他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2)生物有机肥料产品检验具备下列任一条款项,均为不合格产品: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重金属如砷、镉、铅、铬、汞中任一项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外观、pH、不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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