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
3、法人代码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合格证
6、最新的产品检验报告(3个月以内)
7、生产许可证
8、注册商标
9、肥料使用登记表
10、产品标识(外包装)、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1、生产企业考核表
12、省级肥料登记申请表
二、办理肥料登记证要分两类情况,一类是在当地的省农业厅办理,另一类是要到农业部去办理。
三、在农业厅办理肥料登记证的是以下几种肥料:
1、复混肥料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3、有机肥料
4、掺混肥料
其他的肥料,如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等则需要到农业部去办理。
四、办理肥料登记证的一般是先办理临时肥料登记证,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过申请转为正式肥料登记证,转正后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到期后,可以再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申请办理肥料登记证首先提供哪些材料
1.非微生物肥料产品或微生物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
2.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表。
4.生产企业考核表:境内申请人应提交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出具的肥料登记生产企业考核表,并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验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5.产品安全性资料:产品安全性风险较高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对土壤、作物、水体、人体等方面的安全性风险评价资料。
6.产品田间试验报告:申请人应提交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或效果试验,并附由相应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供试样品检测报告。
7.产品执行标准:针对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
8.产品标签:应符合《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
9.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研发报告、生产工艺资料等。
10.肥料样品:应提交同一批次的肥料样品2份,每份样品不少于600克(毫升),颗粒剂型产品不少于1000克。微生物肥料菌种鉴定应提交试管斜面两支。
11.若需开展抗爆性试验还应提交1份不少于9000克的样品;或开展包膜降解试验还应提交1份不少于1000克的包膜材料。
12.国外及港、澳、台生产企业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企业注册证书和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
(2)国外肥料生产企业的注册证书和生产、销售证明还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企业所在国(地区)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还需提交委托代理协议。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企业生产和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包括检验仪器)图片等资料。
请问生物有机肥需不需要搞肥料登记证?
当然需要。——–登记说明
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心电话已更改为82108702、总体要求:
1、申请者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肥料生产者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
2、申请肥料登记应当按照登记类型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
申请者所提供登记资料,应列出总目录,包括所有资料的标题、排列位置和页码。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分四种类型:
1.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2.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3.续展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生产者应当申请续展登记。
4.变更登记——在登记证有效期内,改变产品使用范围、名称和企业名称等未涉及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临时登记,申请者应填写《微生物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3份),并提交下列中文资料及肥料样品。其中,毒性报告、菌种安全鉴定报告可以在办理登记时委托受理单位送相关或指定单位办理;残留试验及残留检测方法资料,如没有要求可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