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氨基酸
购买氨基酸固体饮料家长维权成功,商家起诉家长要求赔偿损失
事件回放:
2019年5月杨女士在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华阳乖乖儿童服装店购买原告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大洋贝儿康特能舒安多种食物蛋白过敏期氨基酸配方粉”18听,小孩食用后身体不适,事后杨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并将涉事门店和生产商起诉至法院,经过公开审理,法院判决商家退钱并支付10倍赔偿金。现在成产商反将杨女士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事件分析:
- 本质上来说这是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商家一切诉求根本上建立在杨女士真的侵害了名誉权的基础上,本案关键在于侵害名誉权责任应如何认定。
- 也就是说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权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 商家在诉讼中所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告杨女士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的证据,本质上来说杨女士向监管局举报,并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其行为并非违法,并未损害原告的名誉权。综上,商家的诉求,法院没有支持。
结语:
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商家应该自己反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而不是责怪消费者,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只要方式方法合法,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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