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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哈鱼我国在黑龙江放流60年全在给俄罗斯做“嫁妆”

  黑龙江是著名的中俄界河,在我国境内的干流长2821公里,下游经由阿穆尔河(Amur)注入鄂霍次克海。中俄两国的渔民共同在界江从事捕捞活动,共享鱼类资源,大马哈鱼是其中关注度最高的特色鱼种。

  国人对大马哈鱼并不陌生,它是一种溯河洄游性鱼类,幼鱼在海中发育3~5年,成年后可达4.4~10公斤,平均长度60cm,一生只繁殖一次。每年秋季白露过后,成群的大马哈鱼便进入洄游高峰期,最终抵达我国的乌苏里江、黑龙江、松花江等水域产卵。换言之,我国是大马哈鱼的鱼源国。

  大马哈鱼我国在黑龙江放流60年全在给俄罗斯做“嫁妆”

  注:红色椭圆框内为大麻哈鱼的主要鱼源国

  大马哈鱼之所以被视为鱼中贵族,一是因为个头大,单条鱼平均重3~4公斤,出肉量高,而且肉质鲜美,营养丰富;二是因为鱼籽价值不菲,大马哈鱼一生只产一次卵,一枚卵子足有黄豆般大小,直径7mm左右,色泽通红透明,是制作鱼子酱的上等原料,其制品畅销美国、日本、俄罗斯市场。

  就是这样一种商业价值极高的鱼,在黑龙江却出现了资源骤减的现象,以至于自然资源濒临崩溃,黑龙江渔民也因此痛失财富密码。

  根据黑龙江水产局的统计,在上世纪50年代,大马哈鱼的捕捞量曾高达59.58万尾,总重2085吨,创造了诱人的经济效益。巅峰时期的1963年,渔获量还曾创下过128.6万尾、4501吨的傲人成绩,这反映出当时的资源相当可观。

  70~80年代,大马哈鱼的资源开始不再坚挺,产量波动起伏极大,高产年份可捕60万尾(1976年),低产年份只有3万尾(1981年)尾,渔获量还不到100吨。到了90年代,这种趋势进一步恶化,渔获量多集中在30~100吨的区间内,往日盛况一去不复返。

  伴随着渔获量减少的,则是亲鱼洄游面积的流失。在90年代初期,业内专家曾对大马哈鱼的储量进行过调查和估算,得出的结论却令人惋惜。

  当时,我国保有的大马哈鱼产卵场达420万㎡,每平方米理论上可产生2.24公斤的增殖量,由此可计算出:我国潜在的大马哈鱼捕捞量应为200~250万尾。但90年代的实际捕捞只有1.8~13.7万尾,平均值为4.5万尾,远低于调查得出的估值。很显然,大马哈鱼资源已经陷入了明显的衰退之中。

  黑龙江各地渔民也道出了实情。历史上,大马哈鱼洄游的现象很普遍,绥芬河的抚远、饶河、虎林、萝北以及黑河等地,都曾存在大马哈鱼的产卵场。截至90年代,很多产卵场开始消失或者消退,例如:汤旺河、饶力河连续多年鱼汛消失,黑龙江萝北江段在1999年只产出5条大马哈鱼,2000年时产量归零,这反映出了亲鱼产卵场的变迁。

  更令人担忧的是,90年代的大马哈鱼也显示出了难产的迹象,具体证据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肥满度下降,亲鱼个体变小。据检测,雌鱼的肥满度系数下降至0.87,雄鱼则下降至0.91,大马哈鱼的平均体长、平均体重也都显著减小,和60年代的大规格群体差距明显。

  其次是亲鱼的产卵能力降低。根据张觉民等学者的研究,1963年时大马哈鱼的成熟系数为15.6%~19.7%,但90年代时平均只有14.5%,雌鱼性腺成熟度差,平均排卵量不到3600粒/尾,卵子小型化的问题也非常突出。

  我国渔民作为传统开发者,自然负有一定的责任。国内形成了捕捞大马哈鱼的庞大队伍,专业船网发展到340~370只,配合三层挂网实施流刺网作业,捕捞对象全是远道而来的繁殖群体。多数渔民本着能捕尽捕的原则,重视捕捞但缺少资源养护,这是资源量减少的重要原因。

  同样后患无穷的还有水质污染。2005年11月,约100吨硝基苯等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江面形成了80km的污染带,对黑龙江的水质造成了不利影响。诸如此类的污染事件均不利于大马哈鱼的繁殖——受天性影响,亲鱼只在遍布卵石(石块)、水质清洁的水中掘坑产卵。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黑龙江下游的拦捕。事实上,能成功洄游我国的大马哈鱼只是九牛一毛,充其量只占洄游资源的一个零头。早在下游的阿穆尔河,绝大部分大马哈鱼就已经遭到了大规模捕捞,河口的产量远非我国所能比肩。

  资料显示,能成功洄游到中俄界江的鱼群约占总群体的5%,越往上游洄游,雄鱼的比例越低。在河口处,雄鱼占比为43%~47%,繁殖能力最佳;从河口上溯1500km处,雄鱼占比仅剩13%,繁殖能力大降。凭借着天然的地缘优势,俄渔民每年能稳定捕获上千万尾的大马哈鱼。

  联合国的统计数据显示,大马哈鱼的年出鱼量维持在20~30万吨左右。以2010年的登记量为例,这一年的总产量为31.1万吨,对应着9100万尾成鱼。其中,日本的产量最高,独自占50%(北海道是重要的大麻哈鱼产卵地,且资源量丰富),俄罗斯和美国各占25%。

  简单计算可知,俄罗斯的渔获量约为2275万尾,是黑龙江历史最高产量的17倍。因此,从鄂霍次克海洄游到黑龙江的这批大马哈鱼,基本都进了俄罗斯渔民的口袋。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而且还有实例佐证。在2011年,日本核泄漏事故引发海水污染,导致西北太平洋的捕捞业受到影响,俄罗斯在当年暂停了对大马哈鱼的捕捞。同年,黑龙江出现的鱼群便开始大幅度增加。而到了2012年,俄罗斯恢复的渔业生产,国内监测到的亲鱼数量再次锐减。这说明,下游的捕捞确实会影响上游的繁殖情况。

  在各种威胁之下,黑龙江的大马哈鱼已经陷入危机,驼背大马哈鱼更是在多条支流绝迹,2007年时监测到的数量不到10尾。同年,我国将大马哈鱼列进了第一批重点保护的水生动物名录,资源恢复迫在眉睫。

  为保护大马哈鱼,我国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增殖放流,即人工孵化鱼苗后再放归到自然水域。我国的放流历史可追溯到60年前,哈尔滨水产实验场率先在乌苏里江放流鱼苗。数十年来,抚远市已累计放流3400多万尾,东宁市放流1400多万尾。

  有人可能会认为,我国的放流是出力不讨好,4年回归后大部分还是会在下游被拦捕。事实上,放流鱼苗是一件多方获益的活动,我国也不例外。例如:在2015年的放流效果评估中,我国的实测回捕率达到了0.295%,这表明放流确有成效。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坚持放流还能增加我国的资源权重。前文已提到,我国是大马哈鱼的鱼源国,而增大放流力度、提高资源的贡献比重,恰恰有利于我国获得前往公海捕捞的入场券(即获配额)。若真如此,那将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场面,也将是对黑龙江放流的最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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